第七百一十四章居然认识(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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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封爷?

    “我听说过游走f洲,贩卖jh的封爷,不知道是不是同一个人。”

    傅廷煜看着女孩,发现她嘴角沾了一点蛋糕碎屑,凑过去。

    将碎屑舔舐干

    秦舒怔住。

    男人移开,“和你见面的,是封爷?”

    秦舒下意识舔了舔唇,看着男人一本正经的询问,仿佛刚才做那个亲密动作的人,不是他。

    “嗯,我还拍了照片。”

    她低头,取出手机,翻找照片。

    她在袖口哪里安装了微型监控,和手机是连着的,有自动拍照功能。

    男人盯着女孩的唇看,直到面前多了一部亮着屏幕的手机,他才艰难的将视线从唇上,移向手机屏幕。

    看见照片上那张脸,有些熟悉,视线暼见他眉骨上面的疤痕,傅廷煜怔住。

    这人是凌封?

    六年时间,从青涩的少年蜕变成男人,五官会随着时间而改变,但不会改变很多。

    尤其是那双爱财的眼神。

    还有眉骨上面的疤痕,颜色很深。

    刚上山时,凌封是寸头,那道疤比他那张好看的脸还要吸引人。

    每次练武,武力值吊车尾的,凌封?

    秦舒见男人不说话,凑过来,看了一眼封爷的照片,这张是他走过来时,拍的。

    “煜宝宝,你是不是见过他?”

    男人盯着那张照片,“如果没认错,他是我师弟。”

    “一起在岐山上学武的师兄吗?”

    秦舒惊讶的又看了几眼照片,看见他本人时,她还没看见眉骨上面有道疤。

    封眠因为动作额前的碎发移动,刚好抓拍到那道疤。

    傅廷煜盯着照片又看了好一会,如果去问封,会不会得知师傅的下落?

    他看向女孩,见她还盯着照片看,眼底却有些倦意,便问:“要不要午睡一会?”

    “嗯。”

    秦舒现在有午睡的习惯,所以一到点就会犯困。

    睡觉的时候,男人替她解了束胸衣,这样睡觉的时候会舒服很多。

    傅廷煜坐在床前,等她睡着了过后,才走出房间,轻轻合上门。

    他径直来到厨房,挑选了一只刚杀的乌鸡,给女孩炖汤喝。

    一切准备好后,他看了时间,这才走出厨房。

    他立在西厢月洞门口,视线望向前厅方向,虽然很想去问问凌封,关于师傅的消息。

    但是现在,时间地点都不适合。

    秦舒醒来时,是下午三点。

    喝了两碗男人精心准备的乌鸡汤,味道非常好喝。

    吃饱睡足,精神也好了很多。

    说起乌鸡汤,傅廷煜炖汤的时候,厨房里就会有人时不时过来询问。

    乌鸡汤是炖给谁喝的?

    给凌书喝的。

    男人不适合喝乌鸡汤,喝多了反而不好。

    傅廷煜:“……”

    在秦舒睡觉期间,云尧和封爷已经谈好了合作,也按照约定让给云尧三成利。

    合作达成后,云尧心情很好,让西末来叫凌书谈酬劳的事。

    西末来西厢的时候,秦舒刚喝完乌鸡汤,和男人在院子里散步聊天。

    不知道是不是错觉,男人好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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