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3章 罪名(1/2)
第一条,在沈玉的行李箱里搜出了一袋东西,大概有小半斤左右,看起来像是奶粉一样的东西。
刚开始看到图片的时候,沈玉还不是很清楚这是个什么东西,当他看到下面的文字标注之后,这才明白了过来。
这是粉。
按照咱们国家的规定,贩卖这东西超过五十克就要枪毙,如果抓到你随身携带的有,不管你是抽还是卖,基本上都要惹上一屁股的麻烦。
以前沈玉看那些香港电影的时候,经常看到一些类似于陷害的情节,就是把一袋子粉扔到对手的车里或者家里,然后让警察去搜。 电脑端:/
这种情节,以前沈玉还觉得有些幼稚,谁家里会那么容易让你扔东西进去?
而且那上面肯定也有你的指纹,你就算扔到别人家里又能怎么样?
然而,今天沈玉才算是长见识了。
这个文件档的第一页里,详细的记述了沈玉行李箱里的东西,而且记录的非常详细,每一件衣服的品牌,甚至是什么材质的,都记录在纸上。
在这一页的最下方,还有这么一句话:这袋粉上面有三处沈玉的指纹,而且也全都吻合。
“三处指纹,并且是我的指纹?这怎么可能?”
沈玉有些茫然的抬头看向郑什,却看到他正在悠闲的吹着茶杯,在感受到沈玉的目光之后,郑什伸手将飘在茶杯上方的茶沫弹飞出去:“别着急,继续往下看,这才只是开始而已。”
沈玉深吸了一口气,继续往下看。
前面四页,讲的都是那袋粉的事情,行李箱内没有其他人的指纹,甚至就连行李箱的外侧都找不到第二个人的指纹。
往后看,第二个罪名,是沈玉涉嫌殴打他人。
下面夹着七八张照片,照片并不是很清晰,看起来应该是街头监控录像拍摄下来的。
这些照片沈玉都很熟悉,因为场景是在清海市的新时代广场,在那个十字路口。
从沈玉挥拳打在姜钧山的鼻梁上,一直到姜钧山坐在地上,沈玉抬腿补了一脚。
一共是七张照片,基本上将当时的事情很全面的记录了下来。
沈玉再次深吸了一口气,继续往下翻,在翻到十几页的时候,沈玉看到了第三条罪名。
涉嫌买凶杀人。
汽车爆炸案现场的图片,以及沈玉手机最近的通话记录、短信和银行的转账记录。
虽然并没有直接证据指出沈玉买凶杀人,但这些东西,已经足以说明所有的矛头都指向了沈玉。
“呼……”
沈玉重重的坐回到了椅子上,将档案袋合上之后,抬头看向郑什:“那一袋粉不是我的,是有人故意栽赃陷害我,那两辆车的爆炸,跟我没有任何关系,我是被陷害的,我……”
说到这里,沈玉忽然瞪大了眼睛。
因为他想到了一件事情。
这件事情在此之前他一直都想不明白。
那个叫梦幻天堂的致幻药,沈玉一直想不明白自己是什么时候吸入体内的,是晚宴上的酒有问题?还是糕点有问题?
之前沈玉也猜测过,是陈鸿志或者陈瑜给自己下的毒。
但这些都只是虚无缥缈的猜测而已,而现在,沈玉却想到了自己是什么时候吸入体内的了。
抽烟!
没错,就是抽烟!
沈玉清楚的记得,自己在晚宴还没结束的时候,一个人便先回了房间,从行李箱里拿出了香烟,然后趴在阳台上开始抽烟。
既然行李箱里都能翻出那袋粉,这就足以说明是有人在晚宴开始的过程当中进入了那个房间。
在放置那袋粉的同时,把烟盒里的烟替换了。
“我的烟!那天在酒店我抽的烟,那盒烟在什么地方?或者是烟头,那天我抽过的烟……”沈玉有些激动的从椅子上站了起来,看着郑什大声喊道。
如果能找到那盒烟,或许就能找到证明自己无罪的证据!
然而,理想很丰满,现实往往却很骨感,在沈玉的注视下,郑什摇了摇头说道:“我们在现场并没有找到烟盒,烟头也没有。”
“沈玉,如果我要是你,都这种情况了,在做什么隐瞒还有什么意义吗?查到你买凶杀人的证据,说白了只是时间问题而已,如果你早点交代,也能让我们大家都省点时间。”
“换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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