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哥谭的日常操作(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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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绝境之中才能显示出蝙蝠侠的可怕,充斥着稻草人恐惧气体的空间内,蝙蝠侠只是花了不到一小时的时间就收集了稻草人留下的线索,并将其解锁锁定地点。

    那是一座悬浮在空中的建筑,就外表而言蝙蝠侠十分熟悉——阿卡姆疯人院,几个疯子最好的归宿。

    “就是现在。”

    “嗯。”

    伴随着蝙蝠侠的话语,已经恢复的差不多的雷尔夫挥手写下一个“净”字,没入蝙蝠侠的躯体,一瞬间,受恐惧气体影响的蝙蝠侠恢复到了最佳状态。

    “他们在治疗室,跟我来。”

    说着,蝙蝠侠掏出钩枪,射中了建筑顶端,顺势升了上去。

    而雷尔夫则是更加直接,后退几步朝着猛然冲向建筑物,一脚踏出,踩着建筑物延伸出来的阳台,用力朝上冲去。

    就像是武侠小说中的轻功,丝毫不弱于蝙蝠侠的钩枪速度。

    蝙蝠侠虽然没有说明,但他急促的动作出卖了他,达米安和杰森,他的两个儿子都落入了小丑手中,他很难想像如果其中一个人出了什么事的话,他会怎么样,就像当初他抱着杰森的尸体,回到哥谭后差点杀了小丑。

    噗呲——!

    披风张开,蝙蝠侠冲破窗户闯入到了治疗室中,小丑所选的地方就是这里。

    雷尔夫紧随其后,当二人都来到这里的时候,一个身影早已在这等候多时。

    “嗨嗨,蝙蝠仔,猜猜这次你有没有迟到?”

    小丑似乎早就猜到了蝙蝠侠的行动路线,看蝙蝠侠出现在这里没有丝毫的意外。

    “他们在哪?小丑!”

    “哦,是啊,他们在哪儿呢?但在此之前,我想要和我的新朋友打个招呼!”

    小丑说着,看向雷尔夫。

    “欢迎来到这个疯狂的世界,黄金骑士牙狼?是叫这个吧,哈哈哈哈哈,不好意思,这名字比蝙蝠侠还要惹人发笑,我忍不住了,你们这些人,都要起一个引人注目的名字,蝙蝠侠(batman)、超人(superman)、黄金骑士(Golden Knight),我都想吐槽了,要不要我也改成炫酷小丑?”

    “我没空和你谈论名字,罪犯,和你联手的霍拉在哪里?”

    雷尔夫举剑指向小丑。

    小丑却丝毫没有惧怕,反而饶有兴趣的看着雷尔夫。

    “哦哦,我在你的眼神中看出了担忧,你在担忧什么?担忧小丑叔叔?”

    看着雷尔夫逐渐不耐烦的表情,小丑打了个响指。

    房间中的一台电视闪屏了几下,伴随着雪花般的声响,黑白色的画面开始运动。

    那是在一座电椅上,达米安被束缚在上面,他不断的挣扎,却没有丝毫作用,另一旁,小丑将不明药物注射进了他的体内,然后启动了电椅。

    看着这一幕,蝙蝠侠的脸色愈加狰狞。

    小丑不慌不慢的说道。

    “蝙蝠仔的身边老是由小鸟,所以小丑叔叔身边也需要小鸟,看看,你的助手永远是这么有趣,所以我要将他,做成下一个小丑!”

    话音刚落,他背后的门打开了。

    一道身影走了进来,是达米安。

    不过,现在的他已经摘下了眼罩,面色变得和小丑一样苍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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