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8章 效法周天子(2/2)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留言反馈

p;  傅友文说道:“不错,既然是权贵势要之家,都还是很注重名声的,做出害人性命、为祸一方这等大奸大恶的事情,毕竟是极少数,

    大部分的人家,还是不错的,如果真的有人胆敢肆意妄为,致朝廷律法于不顾,处置了便是!”

    确实正如他所说的,在这个时代里面的权贵和朝臣,大多数都是很爱惜名声的。

    即便是他们占有大量钱财和土地,那也是在律法的允许之内,毕竟里面的土地是可以买卖,甚至包括人口都可以买卖。

    就像后世一些大商人,总不能因为他们有钱就统统杀了吧。

    律法所处置的,是违法乱纪的人。

    这些权贵显赫之家,为了维护自己的名声,往往还会做出一些好事。

    真要是为祸一方搞得民不聊生,不但自己的名声臭了,利益也会受到损失。

    毕竟你的田地需要有人耕种,还要有别的人口依附在你名下,名声都臭了,谁还愿意找你?

    当然了,肯定也有一些奸恶之徒,那么杀了也就杀了,在整個社会环境里面,也不会引起太大的波折。

    众人也纷纷表态,很是赞同。

    最后就由朱允熥拍板定案,将这条律科确定下来。

    又吩咐说道:“如今的大明律法,里面有一些刑法有些过重,你们在完善的时候商议一下,报上一个名录来。”“

    “是,微臣遵命!”

    朱允熥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在原本的历史上,朱允炆也建议修改过律法。

    据史书记载,太孙生性宽仁,深感二十二年《大明律》用刑苛重,乃请于朱元璋曰:“明刑所以弼教,凡与五伦相涉者宜屈法以伸情。”

    朱元璋深然其说,命他捡出二十二年《大明律》中刑重条文凡七十条款改定之。

    所以朱允熥修想要改一些条款,而且还会报给朱元璋,请他来定夺,因此这并不算什么大事。

    朱允熥命令将登闻鼓的事知会下去,告知万民,以便在大明各地推行开来。

    但凡官府有什么新的政策,官府必定要让官吏奔走相告,不但贴出告示告诉民众,还在人多的地方讲解。

    毕竟在这个时代里面,有好多人都不认识字,而且有了官吏的讲解,也能够让百姓更好的知道官府的意图。

    所以不过几日的功夫,在京城地区大多百姓都知道了官府告示的内容。

    朱允熥相信,登闻鼓和宽松一点的刑法,必然受到百姓拥护。

    畢竟誰都没有把握自己不会触犯律法,要知道大明的律法是非常详细的,谁能保证自己不失脚?

    一旦稍微触犯律法,动辄鞭打杖责,你如果不拿出金银孝敬那些小吏,就會让他怀恨在心,轻则重重责打,留下残疾,致人身死的事情不是没见过。

    受过责打之后,少说也要有一段时间不能够劳作,这对于百姓来说将会是很大的难处。

    现在若是犯一些小错,只需要交纳一些粮食,没有钱财粮食,或者舍不得的,也可以服几天的劳役,挖一段水渠,修一段路,

    或者开垦几亩荒地就可以了,这就灵活多了,百姓的经济负担也轻了很多。

    而且又严厉处置那些穷凶极恶的罪犯,如此一来,就能够把保护善良百姓的生命财产安全,这也让百姓对官府心生好感。

    这样宽松的刑罚百姓什么不拍手叫好呢!

    更让百姓惊艳的是官府门前的登闻鼓,只要敲响了登聞鼓,伱的案件立刻就会有官府承接处置,让百姓有冤可伸。

    百姓看着告示,不可思议的问道:“这是真的吗?无论谁有冤屈都可以到官府击鼓鸣冤吗?”

    “这不是真的吧,鼓声一响谁都能听见了,官府不处理也得处理,谁会自己找不自在……”

    也有的嘀嘀咕咕的说道:“这不会需要交纳钱财吧,官府这么快的审理,不从中捞点谁信呢……”

    “就是就是,真要是那些有钱有势的,官府还能不庇护?”

    说这的有,说那的也有,反正都是一脸质疑,不敢相信。

    宣传的小吏赶紧解释说道:“各位乡亲们!官府设置登闻鼓,就是为了让百姓有冤可伸,只要你有冤屈就可以前去击鼓鸣冤,

    当然了,一般的案件也不用击鼓,只要将案件呈送给官府就可以了。”

    怕百姓误会,又赶紧说道:“若是百姓之中有什么紧急案件,或者是重大案件,都可以前去,官府不收取任何的钱财,也不庇护任何人!”

    。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