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普斯的命运(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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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兵,整齐走来,嘚嘚嘚的马蹄声,宛若鼓点,落在长街上。

    在骑兵中间,保护着数辆密封马车,显然是大人物的座驾。

    “这些都是什么人?”

    街边的外乡人们,一脸羡慕而畏惧的看着缓缓驶过的骑兵。

    “这你就不知道了吧?看到那马车上的竖琴标志没?那是维爱斯的使团!”

    威利斯市民们,一脸傲慢的回答着外乡人的惊讶,展示着身为帝都之民的非凡见识。

    “维爱斯?那是哪里?”

    “这你都不知道?音乐女神阿芙诺拉的地上神国!听说都是一群宁愿不吃饭,也要唱歌的疯子。”

    “啊,这个世界上还真有神国?”

    “羡慕了?想去啊?我告诉你,那里只接受歌喉异常美妙的外乡人,其他人只会被拒之门外。”

    “啊?”

    “瞅瞅你那出息,别胡思乱想了,什么神国,一个城邦而已,还没咱威利斯大呢!”

    普利斯一边看着缓缓驶过的车队,一边听着旁边的议论,心想,最近帝国真是越来越热闹了。

    前阵子,帝国才刚刚宣布,耐寒高产黑谷培育成功,今年冬季即可全面推广,引得帝国一片哗然。

    不等大家消化这个惊人消息,威利斯城接二连三有魔导师,带着千人团开拔,说是要去建城,修建魔法塔。

    现在好了,又有外国使团而来,帝国真的变了,变得越来越热闹了。

    仔细算起来,这一切,好像都是从互联网出现之后才开始的。

    还是说,因为有了互联网,他才知道这么多事情?

    普斯没去深思,因为这避让耽误,让他生出迟到的错觉。

    他连忙风风火火的赶向目的地——菲利克斯魔法学院。

    当他抵达这里的时候,已经有魔法学徒凝聚出一根地标石柱,坐在上面等候起来。

    现场聚集了一大群人,仔细一看,清一色少男少女。

    其中不乏鲜衣怒马的贵族子弟,看着他们一身精致绸缎,脖颈,手腕,指节上,戴满的魔法道具。

    因为一身新衣而生出些许自信心的普斯,忽然又自卑忐忑起来,甚至生出逃离之心。

    但当他低头看着身上崭新还带着折痕的麻衣之时,他咬了咬牙,强迫自己留了下来。

    为了母亲,他不能走!

    原来,数日前,菲利克斯的【魔法之森】突然宣布,招募研究助理。

    招募条件十分简单:识字和16岁以下。

    这个消息,经过菲利克斯和帝国官网的宣布,几乎在一夜之间轰动威利斯城。

    不知多少人,激动得连夜奔走。

    要知道,这可是有着“农业之神”称号的阿杰夫老爷主持的【魔法之森】啊?

    谁不想进去,瞻仰他的荣光?

    他研究出来的耐寒高产黑谷,早就轰动帝国,名扬四海!

    他的助手艾琳,因为研究出无毒冬葵,更是成了全国无数少男的梦中情人,虽然听说她长得有些黑。

    普斯关注了魔法论坛,更是从上面得知,除了农作物外,阿杰夫老爷还开创历史的研究出将雷系魔法转化为光系魔法的方法。

    最近魔法论坛,几乎一直在讨论这件事,各种鼓吹雷系魔法的言论更是层出不穷。

    搞得八字还没一撇的普斯,都在琢磨着,以后要不要专修雷系了。

    总而言之,阿杰夫老爷已然成为媲美帝国法神的存在。

    能拜入他的门下,自然是极大的荣耀。

    普斯当时也就是阴差阳错的尝试报名,参加考试看看,谁能想到,他的笔试竟然通过了。

    于是,这才有了今天这一幕。

    “互联网之神庇佑,希望我今天面试成功!”

    普斯暗暗向互联网之神祈祷着,掌心紧张得汗若浆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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