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二章 捡来的新娘子(大章)(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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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追逐谈何容易。

    河阳城四面八方,只要稍有偏差,就会谬以千里。

    况且,金钗儿除了身份以外,他们一无所知,为了诸多的未知去耗费时间,肯定得不偿失。

    曾书书随即想通了这点,祭出轩辕剑跟上。

    初时,他还对虎皮鹦鹉有些喜爱,可经过一段时间的相处,发现它只会骂街和各种荤段子,一点都不可爱,索性出手制住了它的喉舌。

    一如金钗儿当初所做。

    长路漫漫,好歹有人相伴。

    两个人一起赶路,好处就是不会感到寂寞,哪怕随口闲聊两句,也是一件幸事。

    除了闲聊,杜必书顺路去了两个地方。

    其一,自然是桑榆镇。

    桑榆镇外,那处茶寮还是一片废墟。当地镇民只是草草收敛了三个枉死者的尸首,对这处不幸之地避而远之。

    连茶寮老板都不敢留在这里,换了一个地方讨生活。

    时间一长,自然也就荒废下来。

    在倒塌的茶寮废墟中,他翻到了幽姬留下的东西。

    一套品相不错的中品阵盘,就埋在他们初次相见的那张方桌所在的位置。

    地面以下三尺,且以厚厚的一层油纸包裹。与阵盘一同放置的,还有一页记录布阵方法的金箔。

    小混元弥天阵。

    一种用于困敌惑敌的小型阵法,制造各种幻象和迷宫,足能拖延一段时间。

    相比于蔽日浮云阵,小混元弥天阵就如同一个升级版,而且多了幻阵的功能。

    阵法一类的宝物,在修炼界可算相当稀缺,至少曾书书表现得极为羡慕。

    另一个地方,则是那处半废的驿站。

    距离上次来到驿站,已有月余。

    坍塌的茶棚和破损的木屋,早被修葺一新,几乎瞧不出旧时的痕迹。

    新来的驿卒是一个中年人,左臂齐肘而断,可龙行虎步,一看就是行伍出身。

    茶棚中无人,中年驿卒正抓着抹布擦拭桌凳。

    在稍远的隐蔽处,杜必书二人收剑走出,走向驿站茶棚。

    “杜师兄,你来这里干嘛?”曾书书瞧了瞧渐近的茶棚,神情古怪,“千万不要说,这里还有人给你留东西。”

    杜必书闻言苦笑“这里? 是我欠了人家的东西。”

    其实,欠的不是东西? 是一条命。

    一月前,如果没有牛老爹的拼死阻拦? 他有大概率重伤? 乃至丢掉小命。

    吸血老妖的手段,果真诡异难缠。

    当日,他还是想得太过简单,以为重伤的魔教妖人就可随便欺负。

    事后,杜必书翻看过战利品? 在那血迹斑斑的兽皮上,发现了《吸血》的不少歹毒禁术。

    其中的一些血祭手段? 绝对能轻松要了他的小命? 只是损耗大量的精血。

    牛老爹插的那一刀? 真是帮了大忙!

    “欠了别人?”

    曾书书还待细问,两人已走到中年驿卒的身前。

    “这位大哥? 打听一下? 上任驿卒牛猛你认识吗?”杜必书主动抱拳。

    “你是谁?”

    中年驿卒一愣,眼中泛起警惕。

    “一月前,牛老爹为了救我? 被奸人所害? 这次是过来祭拜还愿的? 顺道给他的儿女嫡孙一些补偿。”

    没有虚言敷衍,坦诚相告。

    中年驿卒神色一黯,点点头,算是认可了对方的话。

    能知道牛猛的家庭情况,肯定是熟人;而且直觉告诉他,来人所说的句句属实。

    中年驿卒侧身指着一条山坳,语气深沉回答。

    “牛大叔和阿黑的尸体都被运回了牛家村,由他的儿子埋在了村后坟地,你顺着这条山路一直走,大概三十里路,就能到牛家村。”

    阿黑,正是牛猛所豢养的大狗,被吸血老妖的骷髅法宝追上吸干了血。

    杜必书抱拳谢过,转身往那条山坳走去。

    曾书书连忙跟上,听过两人短暂的交谈,心中更觉得好奇。

    中年驿卒遥望两个陌生人离去,最终慨然一叹,抓起抹布继续擦拭桌凳。

    ……

    在绕过山坳后,杜必书和曾书书再度御剑赶路,不到半个时辰,就见到了一处规模颇大的村落。

    这里,就是牛家村。

    收起仙剑,两人继续步行进村。

    只要遇到一两个村民,稍稍打听,肯定能找到牛猛的儿女。

    甫一进村,还不等他们打探消息,远处忽然传来一阵锣鼓喧天,随后又是鞭炮脆响,好像哪家正有着婚嫁的喜事。

    有婚嫁喜事,村民肯定不少。

    杜必书与曾书书互视一眼,心中的想法出奇一致,循着喧嚣走了过去。

    ……

    一处简陋破败的夯土房前。

    近百村民围拢了一圈,有男有女,有老有少,踮着脚尖或隔着缝隙往院中张望。

    七八个臂扎红带的汉子,卖力地吹唢呐、敲锣、打鼓。村中的孩童在人群中挤来挤去,不时丢出一两个小炮仗取乐。

    院中,一对新人披红挂彩。

    新郎高高壮壮,面相憨厚,胸戴红花;新娘身躯娇小,大红盖头遮住了容颜。

    “新人一拜天地!”

    兼做司仪的鼓手高喊致辞。

    新郎、新娘杵在场中,谁也不动弹一下,尤其新郎只顾着咧嘴傻笑。

    “傻彪,你倒是搀着新娘子啊!”一个看热闹的村民连忙提醒。

    “哦哦!”

    新郎憨憨一笑,忙不迭去拉那新娘子的手,还将一个草垫放到她的身前。

    等新娘盈盈跪下,他才扑通一声膝盖着地,额头在坚实的地面砰砰磕头。

    “傻人有傻福哩,天上还能掉下个漂亮媳妇!”围观人群中,一人羡慕说道。

    “是哩是哩,俺咋没这个好运?”

    “就你!天天在村口抠脚晒太阳,放屁还得脱裤子、怕窜稀脏了裤子,庄稼也都荒废了,还指着媳妇上门?”

    “滚!那也比你强,天天回家跪搓衣板!”

    “哈哈哈……”

    四周的村民,顿时哄堂大笑。

    乡里乡亲之间的言语挤兑,可都没有恶意,也将婚礼的气氛渲染得更热烈。

    杜必书二人凑到近前,悄无声息站在村民们的身后,观察着周围的一切。这种热闹的乡村婚礼,令他们耳目一新,大觉有趣,脸上不由多了几分笑容。

    两人的目光扫到场中,慢慢聚焦在新娘的宽大喜服上。

    双目急缩,笑容一敛。

    因为——

    在新娘叠在小腹的双手拇指上,各有一枚青玉扳指,散发着柔和的光芒。

    杜必书不敢确定,偏头看向身畔的曾书书,以眼神询问示意。

    在得到肯定的回应后,他手掌一翻,取出了摄魂盅。

    曾书书摸出了一把银白折扇,也做好了出手的准备。

    认出新娘身份的,不止他们两个,就连被禁言的虎皮鹦鹉都抖了一个机灵,频频拍打翅膀。

    “新人二拜高堂!”

    司仪再度致辞。

    一个年近七旬的驼背老者,在两个壮小伙的搀扶下,坐到夯土房的门前。

    新郎立刻傻笑着转身,这次倒是没忘记搀扶新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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