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1000023号冒险队(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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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叫林斯。

    我原本25岁,不过不知道是不是穿越系统出了错误,我穿越到了一个只有13岁的小屁孩身上。

    我的金手指是夺舍,不过在九年义务教育的熏陶下我不敢杀人,所以我只有拼了老命击杀魔兽。

    于是这半年时间,人们经常能够看到我拿着棒槌追打史莱姆的画面。

    有人说我励志,也有人说我傻逼。

    不过我都不在乎,我在乎的只有...

    为什么我的夺舍都只能捞到胶水啊?

    摔啊!

    要不是出了几次韧性属性,我都快要放弃这项光荣的事业了。

    韧性,这意味着我被人揍会好得很快,而且也不用担心骨折什么的。

    但是...

    摔啊!

    这是个魔法的世界,谁会用拳头来揍你?

    魔法、刀剑才是这个世界的主宰。

    所以,我认为这半年的辛苦算是白费了。

    我很无奈,我想要夺舍其他魔兽的资质,但是我除了史莱姆没有任何魔兽能打过。

    以前我尝试着偷袭过隔壁饭店绑着准备下锅的“乌骨鸡”,但是差点被那火苗喷到毁容。

    “乌骨鸡”的事情在枫林镇造成了一时轰动,有些人对我的行为表示不齿,但是更多的人却是将这件事当做了茶余饭后的谈资。

    论如何才能在暮鼓鸡手下败北。

    暮鼓鸡:林斯眼中的乌骨鸡,白天休息吸收热量,到太阳落山的时候才开始打鸣,也就是在这时候,其体内的热量达到极致,不过随着时间的推移,这股子热量会慢慢褪去。

    一般人们捕捉暮鼓鸡,都会选在清晨,那时候的暮鼓鸡体内的热量还没有积蓄起来,喷不出火苗。

    可是我不知道啊!我穿越的地点是在郊外,我甚至不知道这具身体的主人有没有亲人。

    我经常在佣兵工会大厅打转,希望哪个佣兵团可以看上我。

    但是我的声名已经在镇上狼藉,所有人看到我的第一反应就是,哈,这就是那个偷鸡不成反被喷的傻子吗?

    傻子,你们全家都是傻子,我在心底反击。

    就在我以为我会这样一直浑浑噩噩下去的时候,命运终于有了一丝转机。

    ......

    一天清晨,林斯提着装满“胶水”的木桶,扛着一根圆棍,在一群人滑稽的目光注视下走到佣兵公会大厅柜台前。

    踮着脚尖,林斯将木桶递了上去:“这次的。”

    柜台后面是一个叫做加西亚的女侍者。

    见到林斯提交任务,加西亚连忙帮着将木桶接了过去,一边过秤,一边担忧的看着身高只达到自己腰间的林斯:“要不你到我们佣兵工会来工作吧,我给老板说说,他一定会同意的。”

    这已经不知道是第几次的劝说,林斯抬头看了加西亚一眼:“到你们这里工作能杀魔兽吗?”

    “不能”,加西亚看了一眼计量器上面显示的数字,继续劝说道:“不过这里的工资高啊,比你猎杀史莱姆赚多了。”

    “那我不来。”林斯再一次拒绝,他是穿越者,他有金手指,去做一份侍者的工作太掉价了。

    加西亚还想说什么,林斯直接挥手打断:“不去不去,我很忙的,没空在这里陪你聊天,快把金龙给我。”

    加西亚一眼就看出这是林斯的托词,林斯现在都出名了,除了胖揍史莱姆,能有什么好忙的?拉开柜台抽屉,拿出42个铜鹰放在桌面上:“公会福利...”

    林斯直接打断:“加西亚你真的好啰嗦啊!”

    林斯一把将铜鹰抓起,塞进上衣内部特意缝合的口袋,打算离开。

    正在此时,一道稚嫩的声音响彻整个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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