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零三零章、羌人少年(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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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的一支珠钗。

    那是他阿母唯一的奢饰品。

    前几年,他练习射术时经常会给家里回来猎物,他父母不舍得自己吃,绝大部分都拿去县里换生活用品。

    其中有一次,他阿父还换回来了那支珠钗。

    珠子是破损的,价格很便宜,让他阿父觉得拿回来给妻子很划算。

    华雄还记得,当初他阿父拿出珠钗,就被阿母骂了个狗血淋头。然后用麻布包好放在木匣子里,一直都不舍得带。

    第一次戴在髻鬟上,是他冠礼的那天。最后一次,是此番回獂道外家。

    而在迎回父母尸首时,那支珠钗也不见了踪迹。

    华雄知道,不是獂道的游缴或小吏偷偷藏了。

    那群凶手连他阿父的官制式缳首刀都拿走了,不可能会遗漏那支珠钗。

    找到那支珠钗,就等于找了凶手。

    在茫茫人海中,找到小小一只珠钗有多难;凶手的妻女要多久才会将珠钗佩戴在髻鬟上,他没有去考虑。

    一个月内找不到,那就用一季;一个季节里找不到,那就用一年。

    一年之内还是找不到,那就将时间变成十年。

    不管用多久,都要找出来!

    至死方休!

    至于寻凶的时间,会不会错过趁着羌乱投军崛起的希望,他根本不在乎。

    身为人子,如果连为父母报仇都不去做,就算以后飞腾黄达、权倾天下,也会背上一辈子的愧疚。

    尤其是他知道,每年都为他做新衣的阿母,自己却三年没有置过新衣。

    他也知道,以前一年四季都有酒喝的阿父,自从他开始练武需要大量肉食强健身体后,就变成了寒冬腊月里才能呡一口。

    所以他装扮成羌人,就是为了更好的寻找出凶手。

    羌人因为被歧视的缘由,去县城内购置物品,也会被商贾们哄抬价格。也导致了他们慢慢的养成另一个习惯,将猎物及皮毛拿去汉人村落里以物换物,减少损失。

    华雄想借着猎物换物品的时机,走入村落而不被比人生疑,和暗地里找出凶手。

    寻找的地点,就是他阿父阿母遇害方圆五里内的村落。

    一方面,是在大汉朝以农耕果腹的黔首百姓们,活动范围都不大。

    另一方面,他父母是在赶路中,遭遇谋财害命的。

    这种谋财害命,只能是出自于临时起意。毕竟凶手不会未卜先知,猜到他父母会从这里路过。而能够有机会临时起意,也说明了凶手就是附近村落的人!

    牛角村,离案发地点约摸三里,是华雄第一个暗查的村落。

    但是呢,他并不能进去。

    将近一丈高的夯土墙,和几个壮年汉子拿着刀剑,堵住了他的脚步。

    嗯,在战乱频发的凉州,人们聚居的村落外面都会修了简易的夯土墙,也养成了不放陌生人进入的警惕。

    “盐巴,金燧。”

    他提起了早就准备好的两只野兔,冲着夯土墙上的汉子示意,用羌语大声说道。

    顿了顿,又用故意将汉家语言发音得很蹩脚,再喊了一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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