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二十二章 再续前缘(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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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日一早,我便去到那还月庵堂。我不敢保证那贼子今生遭报,只以性命担保,必定还你一个清白!”

    次日天明,包拯回想起夜间梦境,让随行书童帮助,合力打开梦中所见的棺材,见棺中死尸和梦中所见之人一模一样,才确认那并非是南柯一梦,而是冤魂以轮回心血索命。

    离开义庄后,包拯一路寻人打听,来到了血书中所写的还月庵。

    那时包拯还未得功名,虽然明察秋毫,看出这尼姑庵非是清净地,却因身份不能有所行为。

    思索再三,一咬牙,先将所带的全部盘缠打点给衙门中人,后又三锤敲穿了鸣冤鼓。拼着挨了十棒官杖,硬是使得县官将还月庵里一众尼姑拘传到堂。

    县令依照包拯所述,询问尼姑:谁是清月?

    七八个尼姑里竟有四个争相说自己就是清月尼。

    县官为难起来,难解谜这佛门谜题。

    包拯看那一众尼姑,一时间也是一筹莫展。

    他在还月庵前徘徊这几日,已经看出,这些尼姑个个眉梢含春,绝不是正经的出家人。

    这当中有一尼法名‘清月’,乃是罪魁祸首。

    按照血书中所说,清月实乃是男儿身,不但淫—乱佛前,还多次淫-辱进香礼佛的女子。

    那以心血鸣冤的洪德芳,本是一个庶户,就是因为撞破了淫事,却被众尼群起反诬陷他以淫行亵渎佛祖,遭民众乱殴而死!

    洪德芳甘愿三世贫贱也要换回清白,包拯信他,可在当时,僧尼地位不一般,绝无可能招来婆子,像对平民百姓一样,对这些尼姑验明正身。

    那县官本就不清不浑,为免麻烦,便想不了了之。

    包拯这会儿可是比本主还冤呢,钱花完了,事儿没办成不说,自己还许给人了性命。

    眼见县令要退堂,激愤之下暴起道:“既是苍天无眼,我纵使求得功名又有何用?既如此,我便再下阴曹,不说找阎君理论,也要向那洪德芳当面说声‘吾心明,实无力’!向他磕头赔罪!”

    说罢,包拯就朝着公案一角埋头撞去。

    衙役未必都是善类,但全都收了他的打点。

    其中有个眼疾手快的,见他要寻死,一把拽住了他的后衣襟。

    包拯眉心撞到公案一角,却因为这一拽一拉,没能死成。前额血流如注,脑中却骤然清明一片。

    回头间,包拯目光如炬,扫视众尼姑,点指其中一个,厉声道:

    “婆子前来!替这蛊惑佛门净地的妖人验明正身!”

    爷讲到这里的时候,我已经自以为是的想到了结局。

    我忍不住显摆的对爷说:“你总算是把包公的故事讲连贯了。他这一撞没死成,撞出个月牙,眼睛更清亮,能够看清是非了对吧?”

    爷撇着嘴摇了摇头,“小崽子,别抖机灵,听我说完。”

    包拯当时是直接点出,那其中最是眉清目秀的尼姑,就是清月。

    可是县官旁侧的师爷,突然就对县官说道:“这包希令(包拯,字希令)实乃是一疯子啊,该当入狱关押,免得为祸世人。”

    县官很是听师爷的话,竟当场命人将满脸血污的包拯扣押进了牢狱。

    “唉……”

    听我说到这里,梁开元长叹一声,还没开口,就被吕信抢白道:“谁还没个年轻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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