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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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之后十来天的时间,陆长宁都在家里陪孩子,之前,陆长宁拜托了宋婶,如果有人问她关于他的事,就据实以告,说他醒来后记不得以前的事了。

    这几天,村里的人慢慢知道了陆长宁失忆的事情,虽然感觉有点不可思议,不过他们发现陆长宁的确变了不少,原先懒惰鼻孔看人的人,现在变得勤快了不少,而且遇到人也都是笑脸相迎的,比以前好相处多了。

    村里的人也并非什么恶人,不然他落水那次就不会有人救他把他抬回家,帮他请村里的大夫了,之前不过是看不惯他的作态所以不爱搭理他,现在看他的态度那么好,自然也就能友好相处了。渐渐地,他与村里的人有了交流。而他这段时间在家教陆夏开始识字,教陆寅陆辰说话、走路,孩子们也越来越亲近他,一家人的感情越来越好。

    而他也在这段时间里了解到更多这个朝代的事情,这个朝代的物资水平和汉代差不多,但是其他方面又与汉代不同,尤其是这个朝代已经有了科举制,是个在历史上完全无迹可寻的朝代。

    除此之外,还有一件让陆长宁感到十分震惊的事情,就是这个地方不仅有女人男人,还有一种叫做双儿的存在。双儿从外表看就跟男人一样,只不过身材更加纤细,力气也比男子小,而且还有生育的能力,有钱人家还有给双儿娶妻的,但一般的人家都是把双儿当做女儿养,等到年纪就嫁出去收点彩礼钱。只不过双儿的生育能力到底比不上女人,因此有能力的人家还是更愿意娶女人,因此,双儿在一般的人家地位还不如女子。至于双儿与男子的区别,除了外表上的区别,更重要的是双儿的右手手腕上会有一颗红痣,而一但双儿破身后,红痣就会变成一朵小小的红色的花。

    陆家三个小孩子,陆夏和陆寅都是男娃,陆辰是个双儿,但对于陆长宁来说,没什么区别,只要陆辰喜欢,以后他想娶妻就给他娶妻。对于他自己以后的另一半,他倒无所谓,在现代的时候,他就一直没遇到过喜欢的人,所以他也不知道自己喜欢什么样的人,对于是男人、女人还是双儿都无所谓。

    虽然对这个地方有了更深的了解,但不足的就是这段时间,因为条件限制,孩子们吃的就是粥和鸡蛋,还有宋婶送来的一点青菜,而陆长宁因为不想在孩子们喝粥时自己却独享其他吃的,也就没吃杂货店里的东西,而是跟着一起喝了十几天的粥,虽然粥里已经掺了不少杂货店里的精米,可是还是不好吃,而且长期喝粥肯定是不行的,所以,陆长宁打算先去镇上逛一逛,买点素油,家里只有粗盐,没油鸡蛋只能煮或蒸,有油的话还可以做个炒鸡蛋什么的,就是不知道五十文能买到多少油,在这之前,需要先挣点钱。

    在这段时间里,陆长宁整理下杂货店的东西包括厨房和二楼。一楼是店面和厨房,二楼就是几间卧房。厨房里吃的还有些,店里主要都是些粮油、零食之类的以及些杂七杂八生活用品,二楼卧房里东西倒不少,也有些值钱的,不过很多却是不能拿出来卖的,陆长宁盘点了一下房里的东西,最后决定先从母亲留下的首饰里拿出一个普通的银手镯卖了换钱,这个银手镯是母亲以前旅游时买来的,纯银,花纹较古典的,想来以前看到过网上说实际古代的银两并不好看,因为提纯技术还不怎么发达纯度并不高,这个银手镯虽然只有三十几克重,但是凭着纯度也能换一点钱了。

    虽然陆长宁也不想卖了母亲留下的首饰,但其他东西拿出来卖都不好解释出处,说不定还会惹来麻烦,而自己现在又没什么办法快速挣到钱,为了提高家里的生活质量,他决定还是先卖了这只银镯,其他的以后再做打算。想着以后可能会经常去镇上,为了安全起见也为了多换一点钱,陆长宁决定去县城里卖掉这个银手镯。

    陆长宁一大早起来准备好一天的伙食,给孩子们喂了早饭,把午饭温在锅里,交代好陆夏一些事后,就背了一个放东西的背篓出发了,走路去县城需要大半天时间,一来一回是来不及当天回来的,所以陆长宁打算先走路到镇上,再搭要去县城的车子。

    村里到镇上只有一条大路,沿着大路一直走,陆长宁到了镇上。

    这里的小镇跟现代的旅游小镇有着明显的区别,没有那么精致,也不太繁华。关于县城,陆长宁之前有问过一位去过县城的人,从他那里知道要搭车的话要去小镇西侧的一棵老树下找,那里会停着一些牛车、驴车偶尔也会有马车,可以问问有没有是去县城的。

    陆长宁来到镇上,问了几个人找到了那棵老树下,询问了一下十五文来回的牛车,这车是被定了送东西到县城,刚好顺路搭上陆长宁。

    一路颠簸到了县城,把背篓放在车上,先付了八文约好回程的时间后,陆长宁就找首饰店去了。县城的确比之前的小镇繁华热闹,连街道也宽敞不少。

    陆长宁找了一家看起来比较高档的首饰店,把银手镯卖了五两银子。店里其他的首饰虽然因纯度所限成色看起来没自己的好,但是做的也是十分精致的了,一两不到的银镯换到五两,陆长宁也挺满意了,其中的一两让店家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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