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寻常(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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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人羡慕不来。

    看大狗眼睛都快瞪出来了,奴仆赶紧夺门而出,猪手散落了一地,留下张大在院子里凌乱。

    清洗猪手这种事别人做不来,丫鬟看着血淋淋的猪手还冒出一截骨头,吓的大气都不敢出,厨娘倒是不怕,只是未层清理过,拿着刀左试右试不知如何下刀。

    还是大狗经验丰富,烧一锅开水,把猪手扔进去一滚立刻用勾子勾上来,用一把大刀三下两下就把那层绒毛剔除干净。放入清水仔细清洗,一把猪鬃做的刷子把蹄角之间的缝隙洗刷干净,再开一道口子,把血水放净,重新清洗。如此反复三次才算彻底干净。到底跟着苏小义时间久,知道主人最唉干净,身上的衣服最多三日就会换下来清洗,每日都要用热水洗澡,虽然还是不知道为何主人说多洗澡生病就不会少,但是主人可是高士之徒,一身医术出神入化,连孙署丞都被折服,他自然没有怀疑的道理。

    自己做不到每日洗澡,对他来说太过于麻烦。家里定下的规矩,最多十日,必须洗一次。大狗总是挑到最后一天才不情愿的烧一锅水开始自己的洗涮之路。

    还不能糊弄,不然被主人发现就是一顿狠揍,说保持卫生是大事,马虎不得。卫生是什么,大狗至今不得解。

    家主定下的规矩所有人自当遵守,无一人能例外,所以厨房里的灶火就没有熄灭过,总是红彤彤的塞满了木柴,上面的那口大锅盛满了水,滚烫不已。

    张大又在发愁,木柴也是花钱的啊,作为一个称职的管事,张大觉得自己的头发掉的厉害,家主放浪形骸,对家里的钱事不闻不问。自己把家里的铜钱掏空估计他都不会知道。

    酒坊才刚刚开始建造,连地基都还没有打好,长安城外薛家的庄子上繁忙一片,附近有些力气的人都过去碰碰运气,看看能不能找点活干。听说薛讷为了建造酒坊雇了上百人连夜赶工,一天五十个铜钱。听说有钱赚附近的人都发疯似的往薛讷的庄子上跑。

    脱去上身的衣衫,让主家看看自己一身的肌肉,在太阳底下发出黝黑的光。

    两道最为寻常的肉食,苏小义吃上一口满意之极,虽说和大厨做的不能比,但是到底还是能入口的,久病成医,久食成厨,苏小义这个业余的不能再业余的厨艺在此时居然有了用武之地。

    孙正权听说这股奇香居然来自于猪肉和猪手,十分惊异,本能的想把手里的筷子缩回来。但是想到以苏小义吃饭的挑剔程度,他做的饭食又岂是寻常美味。ωωω.χ~⒏~1zщ.còм <

    管它猪手不猪手,苏小义都能吃得自己有什么放不下身段的!当下一筷子就伸了过去。

    猪手入口即化,浸透油脂的黑豆软糯无比,两种味道混合在一起恰到好处,从未品尝过的惊人味道让孙正权不由的身体颤抖。

    幸亏自己刚才决心要吃一口,不然今日算是白来了,差点错过人间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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