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 第114章(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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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那家伙肯定不知道,萨丁森郡还有个养殖场。

    商人向赶猪人道了谢,就匆匆驾着马车去乌克镇了,他要去看看,那儿的养殖场,不知道他能不能买几头猪回去,哪怕是一头公猪也好,十一二月是家猪配种的时间,这么好的猪,光是用来配种都能赚不少呢。

    而赶猪人这边也把猪送到了屠宰场,这个屠宰场最开始只是一个临时屠宰点,每年冬季来临时,城堡就需要大量宰杀家畜腌制肉类准备过冬,于是就在庄园外选了个地方搭建了屠宰点,只在秋冬季节使用,其他时间则都空置着。

    但从去年肉酱厂建成,这个临时屠宰点就再没有停止使用过了,也从一个屠宰点扩建成了屠宰场,甚至在屠宰场边上还慢慢繁衍出一个大型家畜市场,不管是外来商人还是本地人都会自己带来的马牛羊送到这里和人交易,交易完毕后,有需要宰杀的就直接送到隔壁的屠宰场,付点钱就能让他们帮忙宰杀一条龙,保证弄的干干净净,而且屠宰场还收大家不吃的内脏下水,虽然价格很便宜,但是比他们自己丢掉划算。

    至于屠宰场收这些边角料做什么,也有好事者打听过,知道主要是给那些给伯爵大人服役的农奴吃的,就没再继续好奇,只在心里嘀咕一句那些东西真的能吃吗,不过能给自己的领民吃肉,哪怕是些大家不喜欢的内脏下水,伯爵大人也确实是很慷慨了。

    但如果真的有人跑去庄园里问那些吃过城堡提供的内脏食物的农奴们,他们会告诉你,那些内脏一点都不难吃,而且非常美味,如果在这样的天气里喝一碗羊杂汤,真是再美味不过了。

    住的近的领民是第一批把猪送到屠宰场的人,屠宰场负责收猪杀猪的屠夫把猪过了称,确定了重量,然后问这只猪的主人:“你是要猪肉还是要钱?你这头猪有差不多一百斤,值五个银币,你要肉的话可以领三十三斤骨头和肉还有内脏,要钱的话我这边可以给你一个银币八个大铜币。”

    猪主人闻言立刻道:“我要钱!”

    这年头的钱币是非常值钱的,一个大铜币的购买力换算成后世的钱差不多是12人民币,却能买一整只鸡了(当然主要是因为这个时候的鸡小没几两重肉还柴),而一个银币就是12个大铜币,相当于一百五十元人民币,而过去一头五六十斤重的猪整头卖也就能卖两三个银币,多少还得看自己和商人讲价,现在屠宰场收的这么大方,价格定的公道,猪主人当然是要钱不要肉了。

    而且要是选肉,还不全给的是肉,而是包含骨头和内脏这些的,谁知道到时候是肉给的多点还是骨头或者内脏给的多点?猪主人不想冒险,而且带回去还得自己买盐腌制,他就选钱了,到时候拿着钱去丁格尔走一趟,什么买不到呢。

    那屠夫一听他要钱,就让人把猪先赶到后面的栅栏里圈着,一边把旁边人写的条子递给猪主人:“拿着这个去那边登记领钱。”

    猪主人也是学了几个字的,看得懂条子上面写的是自己的猪的重量和他该得的钱,见数额对了,就立刻走到一边去领钱了。

    排在他后面的人见他在不远处果真领到了前,原本好些打算割肉回去的就临时改了主意,也都选了要钱,但有些家里很久没吃肉的,这会儿正馋着呢,却又舍不得钱的,于是就和屠夫商量,能不能给他们留一半肉,剩下的换钱。

    屠宰场这边也是得了吩咐的,一听他们的要求,就爽快点头答应了:“行,一般肉一半钱,先说好要肉的人如果不要内脏和骨头的话,肉得少分点,要是有特别要某个部位的,这里面也是不一样的,这些都是有条文规定的,你们可以先自己想好怎么换,而且要肉的得等我们这边杀好了才能领,等不及的可以先拿条子晚点再过来。”

    于是就又有人出来给排队的领民们说如果他们要肉,会怎么给,内脏的价格是最贱的,骨头次之,肉最贵,他们是按着比例给领民们猪身上的产出,如果只要纯肉,就只能拿多少多少,如果其他要的多,又能多分多少多少,说的清楚明白,稍微懂点算数的都能自己算出能分到多少肉和骨头内脏,即使自己不会的也能请教别人。

    屠宰场说的这么清楚,大家听得明白,自己就计算起来怎么分才合适,于是排队的人也不嫌慢,前前后后的人凑在一起,都在说着自己要怎么换。

    “猪肉不好吃,我还是拿了钱去旁边买只鸡带回家炖了吃,柴是柴了点,但好歹吃着香。”

    “我想去镇上买点羊肉,我喜欢那个味道,意面厂上次提供的羊肉汤味道可好了。”

    虽然味道同样都很重,但大家能接受羊肉的骚味却不喜欢猪肉的腥味,前者在他们看来是香的,后者则是臭的。

    其他人一听,也觉得这想法不错,而且屠宰场这边还要等着杀完才能领到肉,来的慢的甚至要排到好几天以后,虽然知道这是伯爵大人的屠宰场,不会坑他们,但大家心里还是有些担心,倒不如拿了钱去市场里买。

    于是越是来的晚的人就越是选了钱,愿意要肉的人反而少,倒是省了屠宰场赶时间杀猪了。

    而这些收上来的猪也不是立刻就都杀了的,而是一批批的杀了送到肉酱厂去,剩下的则要养上几天慢慢杀。

    不过魏薇在听到汇报的管事说领民觉得猪肉不好吃于是都选了要钱以后,就拍手让人在丁格尔镇的市场里,要了个摊位,架上锅,炖红烧肉。

    萨丁森养的猪的猪肉都是肥多瘦少,这也是这个时候的人喜欢的,这样的肉做红烧肉自然也十分合适。

    正宗的红烧肉少不了酱油调色,可惜魏薇今年才收上来一批黄豆,等着明年扩大种植,没有多余的存活酿造酱油,所以现在的红烧肉还得去掉“红”,只能算是“烧肉”,不过虽然缺少调色的酱油,味道稍微差了一些,但也依然是非常美味的。

    切成块的肉在锅里加调味料翻炒后加入开水炖上几个小时,煨到肉变得软烂,肉香里带着一丝糖的甜和辣椒的辣,吃起来入口即化,满嘴肉香,几乎没人能受得了这样的诱惑。

    在那口大锅开始咕咚咕咚的猪肉时,就有人被从锅里飘出来的香味勾的在摊位前徘徊,恨不得立刻就买上一些尝尝看,但等他们询问着忙碌的摊主人,知道锅里炖的是猪肉后,不少人露出了嫌弃的表情,摇着头走了。

    猪肉有多难吃大家都知道,想来这个红烧肉,也就是闻着香,吃起来难吃吧,他们还是不要浪费钱了。

    见围观的人都走的差不多了,从城堡厨房被调出来暂时看顾摊位的仆人也有点焦急,连忙对还剩下的几个人说:“你们别瞧不起猪肉,这可是伯爵夫人给的配方,夫人说好吃的东西,味道能差吗?”

    “没骗你们,我们都是在城堡厨房里工作的,在这里摆摊是因为夫人说想让大家都知道我们萨丁森郡的猪肉好吃,我们就在这里摆几天,过了就没有了啊。”

    大部分的人自然是没有吃过伯爵夫人亲自准备的美食的,他们可没资格到城堡用餐,但不管是哪个厂子里的伙食都很不错,听说那些做饭的农妇们也都是城堡里的厨师调|教过的,而城堡的大厨又是伯爵夫人教出来的,可见伯爵夫人的厨艺定然是很好的。

    于是在知道这是伯爵夫人让人摆的摊位,不管心里到底喜欢不喜欢猪肉,大家还是过来捧场了,他们打定主意,即使等下吃的肉不好吃,也一定要夸好吃,不然不是不给伯爵夫人面子吗?

    在萨丁森郡讨生活的,谁敢得罪他们的伯爵和伯爵夫人呢。

    所以哪怕这个什么红烧肉在大家看来有点小贵,大家还是愿意买来尝尝的。

    这一尝,可就不得了了,即使是在后世,老外吃红烧肉的感觉都是真香,对处于黑暗料理时代的人来说,这红烧肉的味道简直能把他们的魂都勾走,而且这个时候的人牙口都不好,可这红烧肉,一口下去,那软烂到入口即化,还没有一点腥味的肉味实在是太合他们的心意了。

    “怎么会这么嫩,我的上帝,这比烤乳猪都要嫩啊!”

    “这真的是猪肉吗?我一点都没吃出来,一点都不腥。”

    “这么香,里面加了多少香料啊?伯爵夫人真是太大方了。”

    “我尝到了甜味,里面一定加了糖,难怪这个汤汁看起来有点红,肉的颜色也太漂亮了。”

    “这个红的是辣椒吧,之前伯爵大人的香料铺子里就有卖这个的。”

    尝过红烧肉以后,所有人再不觉得猪肉难吃了,他们纷纷表示还要买,这种食物买回去,配着面包吃,就是比木棍还硬的黑面包,他们都能吃下去!

    这些红烧肉都是切成麻将大小的肉块,在摊前次的人可以直接用摊位提供的碗,外带的话就需要自己带碗来装,如果实在没有,又想带走的,摊位也给提供可以包裹肉的大叶子,沥干的红烧肉整齐的摆在里面,叶子裹起来用绳子一捆,除了少了汁水,带着倒也方便。

    不过大家都是人精,知道煮肉的酱汁味道好,哪怕不吃肉,只这些简直配着面包都能让他们胃口大开,甚至有人想多带一些酱汁回去,自己加点水和盐,再切点肉放进去煮,煮出来的肉味道应该也不差。

    所以大部分人都是跑回家或者直接在市场里买个碗来装肉,顺便还能分到不少的汤汁。

    而随着红烧肉的美名传出去,大家果然也知道了萨丁森郡的猪肉不仅不腥还很好吃,做出来的食物比最上等的牛肉羊肉都不差。,新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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