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4章 第164章(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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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是火车,但也没确切的目的地,听说哪里工厂多,就在那一站下了车。

    到了南方后,也不是立马就落脚的,而是开始了艰难的打工求生之旅。

    在改革开放之后,南方的机遇确实很多,说是遍地黄金都不为过。但就算地上满是黄金,你就一定能捡起来吗?就算捡到了金子,你就一定能护住吗?

    尤其是两个年岁不大的姑娘家。

    在那个年代里,很多南下打工的,其实都是二三十岁的壮小伙儿,也不是一个人过来的,人家都是兄弟几个,或者堂兄弟、其他熟人亲戚家的孩子一起。少则七八人,多则十几人,这样出门在外,互相有个照应,也可以预防被当地人欺负。

    但盼娣和甄珠却是两个十几岁的姑娘家。

    当毓秀在京大里认真学习时,她们正在艰难的求生。

    打工真没那么容易的,如果是各项法律规范都健全的后世,那兴许还可以,辛苦是肯定的,但安全还是很有保障的。但在八十年代中后期,南方很多沿海城市都是一团混乱的,国家都在摸索阶段,这就导致很多事情没办法考虑得太过于周祥。

    她俩睡过车站,睡过菜市场,甚至睡过垃圾堆。

    直到两三个月后,才终于找到了一处妥当的安生处,一个阴暗潮湿的地下室……里的小隔间。

    就不提光线啊、空气流通什么的,单说小隔间的面积就小得可怜,放下一张床,几乎就只剩下了走道。

    好在,盼娣能吃苦,她从小就是被亲妈使唤着长大的,什么苦活儿累活儿都难不倒她。

    至于甄珠,虽说她打小就是生活在福窝窝里的,可她终究是个农村姑娘,该学的活儿还是会做的。再一个,她跟盼娣是不同的,盼娣若是真的熬不下去了,还可以回家,她却是不行的。

    那个家。

    那个曾经充满了欢声笑语和温馨幸福的家,从真相曝光的那一刻起,就再也不复存在了。

    甄珠是很努力的告诉自己,这一切的错都是起源于何家姐妹的,但没用的,她还是无法说服自己占了这么多年本该是毓秀的幸福生活。

    以前,别人挖苦嘲笑她吃得太多了,她总是回怼人家。

    ——吃你家大米了!

    但后来,她才知道,她还真的就是吃了毓秀家的大米。

    毓秀可以选择不回来不认亲,作为纯粹的受害一方,毓秀有着天然的优势,但甄珠不行。她无论选择了哪一方,在另外一方看来,都是错。

    横竖都是错,她还不如错到底。

    所以,她才会在愤怒之下报了警。

    再然后,就彻底断送了回家的可能。

    家是回不去了的,那么前面哪怕是万丈深渊,她都不能选择后退了。

    咬牙努力吧。

    日子总归会越过越好的,不是吗?

    说真的,几年之后再看当年的那些经历,只剩下了无限唏嘘感概,但在当时,苦难是真的没办法这么轻易熬过去的。

    幸好,最苦最难的日子过去了。

    数年后,盼娣和甄珠总算在鹏城安顿了下来,用好不容易积攒下来的钱,做起来服装倒卖生意。因为国家政策不断的放开,做生意虽苦虽累,但好歹是挣到了钱的。

    挣钱之后,俩人陆续往各自的家里汇了钱。

    那时候,毓秀已经结婚了,并且有了自己的孩子。

    再往后一段时间,甄美去了京市,从那之前,两边的沟通就多了起来,甄美会跟盼娣说一些京市这边的事情,而盼娣也会提一嘴南方的事儿,不过因为甄美不爱听关于甄珠的事儿,盼娣提的也就不多了。

    事实上,盼娣知道的事情,不止是关于甄珠他们家的,还有甄美曾经的家。

    就在毓秀大学毕业的第二年七月里,来弟参加了高考,并且在一个月后收到了大学录取通知书。

    不过,来弟没去京市,她选择的是南方的沪市。

    这个选择,其他人其实不一定理解的,因为甄卓凡和毓秀都考到了京市的缘故,再加上京市还是首都,村里人包括甄家人都认为考到首都才是最好的。

    但来弟是自己填的志愿,家里人一开始对她能否考上大学并不确定,因此也没管过她填了什么。当然,也有一部分原因在于,来弟是在苗家长大的,回到甄家也就五年时间,所以甄家人不是很敢下手管她。

    一直到,大学录取通知书到来,甄家人才知道来弟报考的是沪市的大学。

    也行吧。

    横竖都已经考上了,又不能再改变了,甄家人惊讶归惊讶,但也没说什么。能考上大学就已经很了不起了,去哪儿上大学,反而不是那么重要的了。

    况且,对甄家人来说,沪市起码比京市离家里略近一些。

    再就是,离鹏城也近。

    那个时候,其他人或许不知道盼娣和甄珠去了哪儿,但甄家人肯定是知道的,最起码他们知道甄珠人在鹏城。

    事实上,为了小堂妹考上大学一事,甄珠和盼娣还特地回了一趟家,没直接到村里,俩人是在县城里等着来弟的。

    甄珠是不想回去面对村里人,盼娣则是怕甄家人知道她也在后,会引起反感。毕竟,自从换孩子一事曝光后,甄家人就一直在防备着苗家人。

    盼娣都不敢说自己这些年一直都跟甄珠混在一起。

    当然,甄珠也不敢说。

    甄家和苗家就仿佛真的成了累世仇人,从此井水不犯河水。

    万幸的是,来弟并不是很在意这些事儿。

    她一贯就看得开。

    都死过一次的人了,还有什么事儿是看不开的?

    跟俩姐姐汇合后,她顺顺利利的到了沪市,她的老地盘。

    是啊,她上辈子其实就是沪市人,一辈子都没离开过沪市的那种。在沪市出生,在沪市长大,考上大学以后,甚至毕业后都是待在沪市上班的。这里才是她最为熟悉的地方,也是她为什么不选择京市的原因。

    京市很好,首都嘛,但她更想回家。

    哪怕那个家早已不复存在……

    从穿越后意识到是在一本小说里时,她就知道她回不去自己的家了。当然,她也没彻底死心,以前是没有机会,但等她考上了大学后,踩上了那片熟悉的土地后,她再度燃起了希望。

    大学报道没什么值得一提的,她的自理能力非常之强,两个姐姐也是担心她人生地不熟的,万一被拐卖了怎么办?等把人送到大学里了,互相记下了地址和电话号码后,俩人就离开了。

    盼娣和甄珠不是郝新明,她俩真没那种耐心和细心,事实上连帮着收拾宿舍都没干,就是把人往大学里一丢,地址收好门头认熟,这俩就头也不回的跑了。

    来弟也不介意,自己安顿好一切后,赶在学校尚且正式上课之前,坐上公交车,去了自己曾经的家。

    没有。

    什么都没有。

    小区还在,却不是熟悉的人了。

    她甚至跑到了自己曾经的奶奶家,那个熟悉的胡同里,但还是没有。哪怕景致跟她记忆里的相差不多,但就是没有那些个熟悉的人。

    物是人非。

    这个词其实很残忍。

    好在,来弟已经有所预感了,虽然心情非常低落,但总归还是选择了面对现实。

    她还活着,她考上了扩招之前的大学,她的未来有着无限的可能……

    还有什么不满呢?

    花了两天时间调整心情,来弟很快就给自己规划了一番。

    她上辈子是参加工作了的,但那是属于社畜,其实她对于社会的经验不算太多的。本地人,又有父母家人庇护,一直不曾离家远行过,要说社会经验,搞不好她还没盼娣和甄珠来得多。因此,她很快就放弃了传统的年代文里最常用的致富方法,做买卖。

    人呀,一定要有自知之明。

    她就不是那个料!

    反正她已经占了优势了,九十年代初期的大学生啊,只要她不做死,在沪市安家是绝对没有问题的。到时候,好好工作,多打几份零工,积攒了第一桶金后……

    她要买房!

    沪市的房价啊,在上辈子连她这个本地小康人家的独生女儿都吓到麻木的存在,所以要致富当然是买房了,这是最适合小傻子的致富方法。

    总得来说,来弟的大学生活还是很顺利的。

    边上学边打零工,这年头的大学生一般都只会找家教工作,来弟也是,不过她选择的却是英语家教。

    并非学校安排的勤工俭学,而是跑去了尚未成型的留学机构里当英语老师。

    道理很简单,论其他功课她不一定比这年头的大学生好,但论英语水准,她当初可是过了大学六级,并且雅思考出八分的好成绩。

    咳咳,雅思八分还是挺可以的了,反正搁在这会儿应该是够用了,再说她这些年一直很努力呀!

    偶尔,学习上课之余,来弟还会跟人在鹏城的两个姐姐通信。

    电话就算了,虽说沪市这边满大街的公用电话,连她的学校里都有不少投币电话了,但是吧……

    她心疼钱,有这个钱打电话,攒起来买房子多好呢?

    别说电话费舍不得了,她恨不得连邮票钱都省下来。虽然这是不可能的,但她每次多找那种薄薄的纸张,正反两面都写上字,在不超重的情况下,给俩姐姐写信。

    很快,盼娣就明白了曾经属于她妹妹的秃头小傻子在顾虑啥。

    盼娣找了甄珠,问甄家就那么缺钱吗?是不是不给来弟生活费。

    那当然是不可能的,不过甄珠也没说的那么肯定,她选择了打电话回去,把甄伟骂了个狗血淋头。

    甄伟:……

    就很烦。ωωω.χ~⒏~1zщ.còм <

    为什么讨厌的堂妹就没回去呢?送回去得了!

    话是这么说的,早就已经成家立业赚钱养家的甄伟,还是抠出了烟钱,给妹妹寄生活费。

    来弟她来者不拒。

    爹妈的钱她要了,俩哥哥,不止甄伟,还有甄俊也有给她钱,包括爷奶的那份,她都收了。暗地里,甄珠和盼娣还会塞她一些钱,她全要。

    钱啊,现在那是钱,以后那能叫钱吗?

    不是她贪心,她每次都有记账的,以后会还给家里人的,加倍、超级加倍的还!

    终于,在来弟不懈的努力下,她买下了自己的第一套房子。

    别的就不讲究了,反正只要地段好就成了,破旧一些也无妨。

    来弟特别高兴,一面给俩姐姐写信,让她俩也努力攒钱买房子,要知道后世鹏城的房价啊,那可是仅次于沪市的!

    再然后,一贯跟同学们疏于来往只忙着打工挣钱的来弟,破天荒的接受了同学的邀请。

    她同学都惊呆了好吗?

    跟当年毓秀不同,来弟是活脱脱的乡下妹子啊,她长得没毓秀好看,就是普通人的长相,身材倒还不错,那也仅仅只是不错而已。加上她这人不爱打扮,主要是在她眼中,所谓的洋气和土鳖……

    这不是土得一样一样的吗?

    反正,来弟在同学们眼中,就是出生于贫困家庭的农村娃儿。甚至班长还主动替她申请了农村困难补助,来弟……

    她收了呀。

    为啥不收呢?虽说她是不缺钱,但她缺无私奉献的思想教育。反正她确实是农村娃儿,国家补助为啥不要?不光补助她要了,奖学金也要了,只要能挣钱,她就不怕苦不怕累。毕竟,困难是一时的,姐将来一定能成为房姐。

    终于,在有了自己的房子后,来弟接受了同学的邀请,去逛街外加看电影。

    值得一提的是,来弟虽然不太跟同学们来往,但她的人缘还不坏。

    毓秀会给人一种清高的感觉,有种仿佛她不愿意放下架子跟同学来往的感觉。但来弟不是,她会给人一种穷到了极点,没钱跟你们逛街玩耍,忙着打工赚学费的错觉,甚至有同学会脑补,她是不是因为穷而自卑,所以才不愿意跟大家一起出

    如果说,同样的疏于跟同学来往,毓秀得到的是清高的评价,那么来弟得到的就全部都是同情了。

    同情这孩子咋就这么穷呢?

    是有个别人看不起来弟这个农村娃儿,但此时的大学生,普遍素质还是十分高的,都会顾忌到来弟的自尊心。

    可惜的是,来弟啊,她连被人叫秃头小傻子都不在乎,还会在乎被人喊穷逼?

    你喊呗。

    唯一的一次接受邀请,同学们当中比较富裕的班长,她是个本地人,双职工家庭出身的,为人热情又大方。本来,大家一起出去玩,肯定是要吃吃喝喝的,她暗中阻止了大家,选了个午后在学校食堂吃过饭后的时间点,一起出门逛街。

    没去那些高大上的地方,去的是批发市场,但来弟还是啥都没买。

    买个鬼哟,她是差衣服穿吗?要知道,九十年代初期的物价很吓人的,怎么形容呢?

    就是那种,买个大哥大万把块,甚至一两万。但买套房子,也就这个价格。

    衣服的话,稍微像样一点的就要十块二十块一件,好点儿的,百来块都是有的,像羽绒服,他娘的居然要买两百块!

    疯球了!!

    来弟啊,她一点儿不嫌弃两三万块一套的房子贵,这哪儿能算是贵呢?一套房子两三万算贵吗?二三十万都不贵!但是吧,她就是嫌弃十块钱一件的衣服贵。

    十块钱一件的衣服啊!

    她妈给扯布做衣裳,十块钱买的布,都能做五六身衣裳了!

    你说不好看?土气?

    来弟深以为,一百块一件的衣服不也土得掉渣吗?

    只这般,逛街对她来说,就是单纯的逛街,她什么都不想买,姐除了房子,啥都不稀罕!

    班长一看,这么下去不行呢,一眼瞥到了正在放映的电影院,顿时有了主意:“我请大家看电影吧!我请客!”

    哦,请客就去吧。

    来弟没当回事儿,因为她穷得都出名了,就经常被请客。她高高兴兴的跟着班长等人进了电影院,一看这电影名,没看诶!

    “回家过年?嘿嘿,这还是我这辈子第一次进电影院看电影呢!”来弟很是乐呵的说道。

    她不知道,这句话一出,又得到了好多人同情的目光。

    都九十年代了,还是沪大的学生,居然可怜到第一次进电影院?她们当然忽略了来弟话里的“这辈子”,谁能想到呢?来弟上辈子不知道进了多少次电影院。

    就听班长温柔的解释道:“这是一部经典的老片子,曾经的贺岁片,挺好看的。”

    “嗯,那我好好看!”来弟美滋滋的看着大银幕,有种怀旧的感觉。

    再然后……

    看着看着,来弟就觉得不太对劲儿了,她确定自己没看过这个片子,但为什么剧情给她一种特别诡异的熟悉感呢?

    有种不祥的预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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