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六章 否定(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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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目暮警官以为毛利阳是最不需要他来担心的。毕竟毛利阳不仅有能力,还年轻。虽说也因为年轻,做事还是有些冲动,可只要克服这个弱点,他的前途还是一片光明。然而到如今他才发现,他错了。

    毛利阳身上不是没有问题,而是他把身上的问题隐藏得太好,好到让目暮没有发现而已。

    目暮觉得他大概很难忘记他刚进报社时看到的情景了。两个犯人被绑在了桌角,失去意识。其中一个眼眶青紫,明显经过了一次激烈的搏斗。而且女人的腿也因为枪伤,血流了一地。

    而身为警察的毛利阳则站在报社中间,和柯南一起笑着安慰险些被吓哭的两个孩子。

    可能是因为与女人搏斗过的原因,女人因为枪伤流出的血不知何时黏在了毛利阳的手上,并在警察赶来的这段时间里风干发黑。再加上毛利阳的皮白,女人的血迹就显得尤为扎眼。本来,安慰孩童这个场面应该十分温馨才对。可联系到之前几次的案子犯人身上的伤痕,目暮只觉得后背都被冷汗浸湿了。

    毛利阳……他真的适合当警察吗?他真的仔细想过如何去当一个真正的好警察吗?

    目暮忽然觉得,或许,他应该给毛利一个思考时间。

    不然以后不仅毛利可能会后悔,就连曾经推荐毛利成为警察的他,也可能会后悔。

    ==

    等案子处理的差不多后,目暮派高木把元太、光彦两个孩子送回家。黑衣女人和步美则由佐藤送往医院。而他则以送毛利阳回家为借口将车开了出来,和毛利阳开始了私聊。

    在车上,毛利阳因为身心俱疲而有些昏昏欲睡。可没想到目暮警官竟先开腔,这让他颇为意外。

    “毛利,最近工作怎么样?有没有觉得累?”

    “还可以。最近跟着高木警官整理卷宗的时候学到了不少东西。”

    “嗯。”目暮沉默了一会儿,终于直入主题,“今天是你开的枪?”

    “是。”

    “犯人出血量严重,而大腿又关系着动脉。虽然听佐藤那边说犯人已经脱离了生命危险,可你有没有想过,犯人也是人命?如果你打枪打偏了,那你就是杀人凶手。你做好承担他人性命的准备了吗?”

    “不可能打中的。”毛利阳似醒未醒,目光有些呆滞,“我特地避开了大腿的动脉。顶多是受伤,不会死。”

    “……那你有没有想过,那个孩子,也就是步美还在对方手上。如果凶嫌在被你激怒后当场杀死步美,你怎么办?你有考虑过这种可能性吗?!”

    目暮警官的语气十分严厉,让原本困倦的毛利阳终于勉强打起了精神。他通过后视镜看着目暮的瞳孔,缓缓地点头,“考虑过。”

    “那你为什么还要这么做?!”

    “情势所迫。”在这里,毛利阳顿了一下,回想起自己当时的心境,说出了自己开枪的理由,“我身后有两个孩子。我不能退。如果我退了,那两个孩子百分之八十就会没了。对方敢那一个孩子的生命作为胁迫,就证明他不在乎杀人。我不能拿两条命冒险。”

    “你当时明明已经给我打了电话,我也让案发地点附近的警察前去支援。你本可用更温和的手段救出步美,你……究竟有没有把人命放在眼里?”

    “因为那是最佳选。”毛利阳用无比冷静的语调陈述出了事实。因为案件已经按照他的计划圆满解决,所以他并不觉得这是什么大事,自然也就无比坦然,“更何况如果真出了什么意外,我会抓住凶手,替步美报仇。用一条性命的安危去赌两条人命的周全是划算的。如果等下面的警察来支援,中间又要发生什么变故是不可知的。所以用对方的龙头老大来要挟对方反而是最安全的选择。毕竟即使真的顺从对方的安排,步美的安全也得不到保障。牺牲掉一个……是在所难免的。”

    目暮警官握住方向盘的手微微有些发颤,“……毛利,你知道你在说什么吗?”

    “嗯?”毛利皱了皱眉头,“那是最大危机情况下的最佳选,我不相信那种歹徒会因为警察的束手就擒而选择罢休。是有什么问题吗?”

    “……“目暮警官欲言又止,他潜意识里觉得毛利这个想法很危险,可他的做法确实又没有太大的错。“那你在乎过那些犯人的命吗?还有即使你是为了救回人质,可你在不必要的时候开了枪,却是不可否认的事实。”

    “可犯罪者真的可以被称为人了吗?”

    “???”

    “犯罪者在被发现的那一刻就已经被社会剥夺了其与其家属作为人的身份,不是吗?更何况这次案件的始作俑者枉顾无辜者性命,无论是在法律上和道德上她都应该受到惩罚。即使真的因此而丧命,也是她种下蔑视生命的因而得到的果。”

    “毛利……警察不是正义使者。”

    “我明白。”

    在外求学那么多年,这么简单的道理毛利阳怎么可能不知道?警察不是正义使者,而是法律的执行者,秩序的维护者。可警察一定就要没有自己的善恶取向吗?

    毛利阳不这么认为。

    若说国家是为了大部分人的利益得到最大化和秩序化而成立,那么现代法律从某个角度来说就是为了维护为了大部分人的基本权益不得到侵犯而做得保障。

    可法律一定是健全的吗?不一定。

    退一万步来说,就算法律是健全的,底下的执行者就一定是正确的吗?不一定。

    在前提条件都是不一定的情况下,善恶是非对错,又怎么能单纯用一件事去判断?

    可能是因为曾经经历过太多的事情,毛利阳尊重生命,敬重法律,却并不认为犯罪者就一定是坏人,守法者一定是好人。

    不然,他就不会在绷带怪人的案子时高嘲那个暴戾伪君子太田胜;也不会在外交官案件的时候替那位夫人保守了秘密、甚至在大阪的时候默认了坂田警官的犯罪意图。

    法律没办法制止全部的罪恶,也没有办法惩罚现实的所有罪恶。

    他并不打算成为正义使者,可也并不打算成为一个纯粹的执行者。

    他会坚持真相,努力不在自己的手上出现冤假错案、而对于那种为了心存正道的犯罪者,他也会为他们留有一丝颜面。可相反,若对方罪大恶极,以牺牲无辜性命为代价,他将不再把对方看成一个人。虽说他不会做什么出格的事情,可在极端情况下,他会果断舍弃对方性命来保护他人周全。

    然而很明显,毛利阳的价值观与目暮这个传统警官是不一样的。

    在目暮的观念里,规则重于一切,国法大如天。作为警察,他没有资格去判断他人对错。同时,他也会对于所有性命一视同仁。即使对方罪孽深重,他对对方深恶痛绝,他也只会最大程度保证犯人安全,再把他送进监狱。

    即使,受害人不是他人,而是目暮自己,他也只会选择走法律途径保证自己的权益。

    就算结果不一定会尽如人意,他也会完全接受法律给予自己‘公正’的结果。

    于是就这样,职业观念不同的两个警察坐在同一辆车上一路沉默。直到目暮把车开到毛利家也就是工藤宅后,他对毛利阳的违规行为也下了最终判决——

    “毛利……你还年轻。在国家正式警察考录之前,你再想想,你究竟想不想当个警察、到底能不能成为一个真正的警察。老实说,你有才干,到哪儿都能吃碗饭。警察不比你想得好做……起码现在的你,还没有成为警察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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