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五九章 监察御史(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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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就要至少先打倒始皇,以及他的子嗣们。扶苏是得脑子有多抽才会自己干自己?

    但是“权力导致腐败,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这一定律是对于任何政体都适用的。

    即便因为时代局限,扶苏不可能做到现代政体的那一套,但有效并清廉的检察机构对于实现有限的正义是非常有必要的。

    要想让检察机构能够有效,就必须要赋予它能够凌驾于司法机构的权力,否则很容易就会被被检察的机构反过来侵蚀和威胁。

    然而如前所说,如今地方上的司法权力是由各级行政机构来兼领的,那为了避免被行政机构侵蚀,就需要检察机构要同时凌驾于行政机构。

    如果有这么一个既凌驾于行政又凌驾于司法的独立机构出现,就会很容易出现类似于东厂的超级机构来,将不利于政治平衡,对国家来说弊大于利。

    因此扶苏放弃了重新设置一个机构的打算,而决定将检察司法的权力赋予一个已经出现的组织。

    这一组织名为监御史。

    监御史是郡一级的监察机构,属于御史大夫的下级,专为监察地方官员,本就有对行政机构的监察权。

    而如今扶苏要做的,就是为监御史再赋予一项职权,即令他们同时可以对官员们的司法权进行监察,给监御史这样的官位上再加一个察字,改为监察御史。

    涉及到这样层面的改革,就不是廷尉署一家能够说了算的了。

    御史大夫位列三公,虽然职权次于丞相与国尉,但仍高出九卿之一的廷尉,若要推行这样的改革,扶苏至少要获得御史大夫王绾的支持。

    预料之中的是,在扶苏提出要将检察权赋予监御史之后,遭到了极为强烈的反对。

    想也可以理解,司法检察权一直以来都是廷尉署最重要的职权之一,如果将这项权力分割给监御史,就相当于将司法检察权归于了御史大夫之下。

    若是廷尉与御史大夫同级,两边还可以就此争一争,但御史大夫品级高出廷尉,况且监御史本就是御史大夫的下属,那就意味着廷尉署就将完全失去这一重要权力,这当然会引起廷尉署官员的反对。

    同时,这也让廷尉署对扶苏这个“自家人”胳膊肘向外拐的行为十分愤慨。

    长公子与老廷尉之间亦师亦友的关系人尽皆知,廷尉署对于长公子的支持也从未有过动摇,但如今扶苏竟然要做出这等亲者痛,仇者……倒也算不上。

    总之扶苏非但没想着给自家人捞东西,反而想着要往外掏,这是万万行不通的。

    幸亏长公子威望卓著,廷尉署官员们虽然群情激愤,倒也不至于破口大骂,但看众人的架势,如果扶苏不能改弦更张的话,要想出这个门也没那么容易。

    对于此项改革所面临的阻力,扶苏早有预料。

    历来的改革,即便是最简单的改革也会面临极大的阻力,因为只要是改革,就意味着会动一些人的利益。

    没有人喜欢被别人分割权力,扶苏也没打算以“大局为重”等可笑说辞来换取廷尉署的支持。

    连他自己都不喜欢别人从自己碗里扒拉饭,当然也不可能认为别人就不会护食。

    扶苏要做的,是用其他的权力来跟廷尉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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