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7章 会试(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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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寒料峭,冻杀年少。

    这几日,京城中的酒馆瓦舍之中,外地学子云集,高谈阔论,好不热闹。

    甚至有那学子妄议朝政,互相攻讦,平白惹出许多是非,五城兵马司、东厂、锦衣卫的人连番巡视,平息事端。

    原来是大明嘉靖二十年辛丑科的会试结束了。

    大明洪武三年,朱元璋昭告天下,开科取士,为国选才。

    每三年举行一科,又分乡试、会试、殿试三级。

    这乡试俗称“大比”,定于子、卯、午、酉年秋八月举行,故又称“秋闱”。

    参加乡试资格的人共有两种,一种是国子监监生和各府州县官学就读的生员,但光是生员还不行,还得是在按察司提学副使主持的科考中获得一等、二等的“科举生员”,这也就是“科举必由学校”这句话的来源了。

    第二种则就是“充场儒士”了,也就是拥有同等学力的儒士,这些人“未必由学校”,只要通过特别考试,也可以获准参加乡试。

    当然,儒士也是有标准的,首先要被当地的官府认定为儒士,其次则是要通过科举的第一层级的科考。

    随着大明几位皇帝的不断完善,到了嘉靖年间,这科考早已是极其完备。

    正统年间,各省增设按察副使或佥事,为提学宪臣;弘治十八年,规定立“三等簿”考核学生,大明的“科考”正式定型。

    各省提学在三年任期之内,要举行两次统考,第一次称为“岁考”,第二次则是“科考”,岁考中取得一二等的生员,可以参加科考,而在科考中获得一二等的生员,才能获得乡试的资格。

    充场儒士不需要参加岁考,但是必须要参加科考,只有“三场并通”,考试合格之后,才有乡试资格。

    乡试一科,在各省省城举行,即布政司衙门所在地,南北直隶考场则分别设在应天府和顺天府。

    考试之前,各省布政司及两京均要聘请主考官二人,同考官四人。主考官负责出题、审卷、录取、排定名次上报礼部,同考官则负责协助出题、审卷。

    明初,朝廷规定南北两京乡试的主考官要用翰林官,各省则是教官、耆儒兼用。

    嘉靖七年,大学生张孚敬建议,各省派京官或者进士二人前往主考,但是只考了两科之后,就因为与监考官的礼节纠纷而被废止。

    这乡试开考时间是八月初九,全省各地学子齐聚省城,连考三场。

    第一场安排在八月初九,以《四书》、《五经》为主。

    第二场定在八月十二日,以“论”一道,“判语”五条:诏、诰、表、内科任选一道。

    第三场定在八月十五日,考经、史、时务策五道。

    开考之前,主考、同考官及相关人员提前两天进入考场,实行“锁院”,为的是清除闲杂人员,安排考生号房,以及出题刻印试卷。

    待到考试之日,考生黎明入场,自带笔、墨、砚,以及草卷、正卷纸十二幅,其他物品一律不得带入考场。

    为防止考生作弊,另有巡绰监门,搜检怀挟,对考生逐个搜查,上到头发、衣物,下到裤袜鞋子,如有私藏,即刻逐出考场,取消资格。

    考生入场后,有单独考舍,俗称“号房”,有军丁把守。

    随后,由掌试卷官进行发卷。

    考生开始答卷,考卷一律用墨书写,称为“墨卷”。卷首写考生姓名、年龄、籍贯以及三代名讳,还要写上在校所习本经。

    考试时,禁止交头接耳,禁止相互答问,禁止请人代答。如果临到黄昏还没有答完,则会提供红烛三支,红烛燃尽后,不管是否答完,都要起身离开考场。

    考生答完的墨卷要先交给受卷官,由弥封官糊名,誊录官带人将墨卷誊录成朱卷,并编上序号。

    三场下来,主考官、同考官审评,排定名次,待录取者朱卷与墨卷核对无误后,随即张榜公布。

    榜上有名者即为中举,算是有了功名,可于第二年入京参加会试。

    这乡试大致是三十取一的比例,榜首即为解元。

    过了乡试之后,这些万里挑一的读书人又要千里迢迢赶赴京城,参加会试。

    会试的时间定在乡试的第二年,以丑、辰、未、戌的春二月举行,称之为“春闱”。

    考场设在礼部,也称“贡院”。

    除了各省刚刚过了乡试的新科举人参加考试,也有以前各界会试落榜及因故未能参加会试的举人。

    别看朱元璋是个文盲,但是对读书人是真的好。

    各省进京参加春闱的举人,其食宿费用以及交通工具都由各地官府提供,自己不用花费一分钱。

    会试也分三场进行,时间分别定在二月初九、十二日和十五日。

    科考的内容与乡试大体相同,但规格远比乡试要高。

    经过糊名、誊录、校对之后,由同考官分房阅卷进行预先筛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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